甲方:北京XXX有限公司
联系人:XXX
联系电话:010-XXXXXXXX
乙方:北京易联搬家有限公司
联系人:闫小英
联系电话:010-XXXXXXXX
因甲方业务需求,现乙方派遣乙方部分人员至甲方提供劳务服务。乙方派遣人员至甲方指定场所开展劳务之事宜,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,达成如下协议,以供双方共同遵守:
一、派遣人员任职要求及劳务内容
1.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业务具体要求安排、派遣符合用工标准的人员,至甲方指定场所进行劳务工作;
1.2 甲方用人要求:18-40岁,性别男性,识字,无精神异常,无传染性疾病,身体健康;
1.3 工作内容:主要为劳务工作,及甲方合理安排的其他工作
1.4 工作地点:北京市丰台区XXXX
1.5 派遣人数: 5 人(具体根据情况而定)
1.6 工作时间及时限:早上08:00~下午17:00,午休1小时
1.7 派遣人员到岗时间:
二、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
2.1 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标准为:400/天(加班费每小时50元);
2.2 劳务费用结算时间及方式
2.2.1 *结算时间为:需乙方完成劳务工作后,甲方依约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劳务费。
*结算方式为:对公转账
单位地址: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街69号1561号
电话:010-XXXXXXXX
收票邮箱:982273011@qq.com
2.3 除上述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外,甲方无需向乙方及其派遣人员支付其他任何形式的报酬与费用;
2.4 乙方应根据甲方支付的劳务费用,全额向甲方开具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;
2.5 乙方负责向劳务派遣人员结算工作薪酬及相关费用;甲方只与乙方结算应付的劳务费用;
三、派遣人员的工作管理及保障
3.1 甲方向乙方派遣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条件、工作工具与劳保措施;
3.2 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工作人员由甲方现场管理;乙方应配合教育指导其派遣人员,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相关管理制度;
3.3 乙方派遣人员因违反甲方管理制度或不服管理,导致严重失职或造成损失的,乙方应及时安排更换工作人员,并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。
3.4 乙方派遣人员不符合用人标准的,明显不能胜任工作任务的,身体健康原因或个人事务原因不能继续工作的,乙方应及时安排更换工作人员。并提前2天告知甲方。
四、双方权责
4.1 甲方应在乙方派遣人员完成协议工作时间及工作任务后,及时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;
4.2 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、职业病、死亡等事故的,甲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乙方处理。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乙方负责处理;
4.3 乙方派遣人员应对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物品财产负责,不得进行私自损坏、私自携带等行为,并不得向他人提供或泄露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商业信息。如因派遣人员违规操作或其他个人原因,对甲方造成损失的,由乙方负责赔偿或由甲方扣除相应的劳务费用;
4.4 乙方在协议执行期间,应及时安排调整人手,保证协议内甲方的用工需求。如派遣人员因故需要更换的,乙方应至少提前2天告知甲方。如因乙方安排不当,造成岗位空缺而给甲方带来损失的,乙方应负赔偿责任或由甲方扣除相应的劳务费用;
五、协议终止
5.1 本协议期满双方不再续约、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或因一方违约解除协议,则本协议终止;
5.2 协议终止,乙方应自协议终止日起的1天内,办理完毕例如交还甲方工作物品、清理存放物品、核对经手物品等交接工作;
甲方应于3天内,结清应付的劳务费。
六、签订
6.1 本协议未尽事宜,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条款。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;
6.2 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自签订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(签章): 乙方(签章):
年 月 日 年 月 日
上一信息:任何时候找工作途径都非常关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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